為規(guī)范學校的教學工作,促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準確反映教師承擔教學任務和工作量的多少,充分調(diào)動廣大教師從事教學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結(jié)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修定教師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
第一條 教學工作量額定標準
教學工作量包括所有直接面向?qū)W生的教學工作,包括課堂教學、實驗教學、集中實踐教學環(huán)節(jié)、畢業(yè)論文(設(shè)計)環(huán)節(jié)等工作量。
1.自有專任教師每學年應完成額定教學工作量見表 1。
表 1 自有專任教師額定教學工作量標準
職稱 |
每學年需完成額定教學工作量/ / 標準學時 |
副高及以上職稱教師 |
256 |
講師及以下職稱教師 |
384 |
注:外教額定教學工作量:16 節(jié)/周。
2.自有專任教師教學工作量超過額定教學工作量部分計發(fā)超教學工作量酬金;未完成額定教學工作量的缺額部分,按照相應的基本教學工作量課時標準從教學工作量酬金或工資中做相應扣除。
3.畢業(yè)論文指導工作量單獨核算,不計入額定工作量和超工作量計算。
4.校內(nèi)符合主講教師資格的非專任教師人員每周兼課不得超過 6 學時。(校內(nèi)兼課人員每學期需履行審批手續(xù))。
5.外聘教師按課時及相應課酬標準按月發(fā)放課酬。
第二條 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
1.理論課教學工作量(含課內(nèi)實踐)包括備課、授課、輔導、答疑、批改作業(yè)、考核(考試課程另加考試工作量)、登分、試卷歸檔裝訂等教學環(huán)節(jié),以計劃課堂教學時數(shù)為計算依據(jù)。
2.根據(jù)我校辦學特點,實行小班教學。標準教學班:外語專業(yè)課程為 30 人,其它課程為 40 人,外語類課程原則上不合班,其它課程最大合班人數(shù)應控制在 80 人(教學班由教務處根據(jù)當年招生情況合理配置,經(jīng)教務處合理配置后的教學班,低于標準班人數(shù)的,在計算教學工作量時按 1 個標準班計)。
3.實踐教學工作量包括先期準備、實驗及實踐環(huán)節(jié)的指導、實驗實習報告批改、總結(jié)、答辯考核等教學環(huán)節(jié),實驗課適當考慮分組情況。
表 2 理論課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
系數(shù) |
賦值條件 |
賦值 |
K1 |
規(guī)模系數(shù) |
標準教學班 |
1.0 |
每超過標準班人 |
0.005 |
K2 |
課程類別系數(shù) |
公共體育 |
0.8 |
一班課程 |
1.0 |
雙語教學課程(需事先認定) |
1.5 |
K3 |
本專科系數(shù) |
本科 |
1.1 |
???/span> |
1.0 |
表3 考試課程考試工作量計算辦法
項目 |
項目說明 |
賦值 |
S1 |
試卷命題 |
(以每門課程為單位,含A/B卷及參考答案、評分細則) |
2學時/門 |
S2 |
閱卷 |
|
0.05學時/門 |
S3 |
監(jiān)考 |
|
1學時/門 |
表4 實踐教學工作量
項目 |
|
工作內(nèi)容 |
賦值 |
Q1 |
實驗 |
備課、實驗準備、講解指導實驗、輔導答疑、考查、考試、批改實驗報告等。 |
計劃學時×[0.2+0.8×單班實驗次數(shù)]×班級數(shù) *其中綜合性設(shè)計性實驗,根據(jù)計劃課時按上述公式計算的工作量×1.5(綜合性設(shè)計性實驗需事先認定) |
Q2 |
實習(社會實踐)指導 |
聯(lián)系實習、確定實習內(nèi)容、帶隊、考勤、批改實習報告 |
12 學時/周(按學生實際實習周數(shù)確定周 數(shù)) 注:看望實習生不計算教學工作量,按出 差報銷差旅費。教師可計算教師工作量。 |
僅批閱實習報告 |
0.05 學時/份 |
Q3 |
指導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實踐(含科學競賽) |
全過程指導(需事前審批立項) |
4 學時+人數(shù)×1 |
Q4 |
指導本科生畢業(yè)論文(設(shè)計) |
全過程指導 |
8 學時/人 |
表5 教輔工作教學工作量
項目 |
工作內(nèi)容 |
賦值 |
J1 |
聽課 |
聽課,評課,做好聽課記錄并按要求上交相關(guān)部門 |
每節(jié)課計 0.5 學時 |
J2 |
改作業(yè) |
每次布置題量不少于5 題,并全部批改 |
0.05 學時/每人每次 |
J3 |
課外輔導 |
到堂輔導,答疑解惑 |
0.5 學時/節(jié) |
教學工作量= =計劃課堂教學時數(shù)×(K 1 +超標準班人數(shù)×0.005)×K 2 × K 3 + + 試 卷 命 題 門 數(shù) × 2+ 閱 卷 份 數(shù) × 0.05+ 監(jiān) 考 場 數(shù) ×1.0+ +Q 1 +Q 2 +Q 3 +Q 4 + +J 1 +J 2 +J 3
基本教學工作量酬金=教學工作量×課時單價
表 6 自有專任教師、校內(nèi)兼職教師基本工作量范圍內(nèi)課時單價
職稱 |
課時單價(元/課時) |
正高 |
30 |
副高 |
25 |
講師 |
20 |
助教 |
16 |
第三條 超工作量計算辦法
超教學工作量酬金=超教學工作量×課時單價
表 7 自有專任教師超教學工作量課時單價
職稱 |
課時單價(元/課時) |
正高 |
50 |
副高 |
45 |
講師 |
40 |
助教 |
36 |
注:外教超工作量標準:100 元/節(jié)。
第四條 校級教學督導工作量及酬金計算辦法
1.工作任務:每學年完成 50-60 節(jié)聽評課;二次試卷檢查(每學期一次),一次畢業(yè)論文審題,一次畢業(yè)論文檢查。
2.酬金:每學期 2000 元。
3.校級教學督導工作量不計入專任教師額定工作量和超工作量計算。
第五條 其他
1.本辦法自 2018 年 9 月 1 日起執(zhí)行。
2.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