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高校教師和實驗技術人員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6〕99號)的文件精神,現就做好我校2016年度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和實驗技術人員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推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申報推薦工作的依據及標準
(一)高校教師系列
依據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學校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申報條件〉(試行)的通知》(皖教人[2016]1號)或《關于印發(fā)〈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學校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皖教人[2009]1號)申報相應的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實驗人員系列
依據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高等學校實驗技術人員專業(yè)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皖教人[2010]1號)申報相應的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評審范圍
(一)中級職稱
根據皖教人〔2016〕3號《安徽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擴大高校職稱評審權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年中級職稱評審由學校嚴格按照《安徽外國語學院職稱評審工作實施方案》進行自評。
(二)高級職稱
由學校申報、推薦,安徽省教育廳負責組織評審。
三、申報、推薦工作的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宣傳、部署(9月5日-9月7日)。
各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需召開會議,宣傳動員,告知到每位人員。申報人員對照文件要求的標準和條件,準備好相關申報材料。
(二)申報培訓工作(9月8日下午14:30)
人事處牽頭組織今年的職稱申報培訓工作:
1、參會人員:各院(部)分管職稱工作的副院長、教學秘書、教務處及參加今年職稱評審的教師代表。
2、培訓地點:行政樓207會議室。
(三)各相關部門初審(9月9日-9月17日)。
1、申報人的師德、教學、科研、業(yè)績成果等方面的情況,分別由所在部門、教務處和科研處負責審核簽章。
2、申報人所在部門對申報人提交的原始材料進行初審。申報人提交的原始材料、復印材料需由審核人簽名、寫“已核原件無誤”并加蓋審核部門印章。所有材料須在所在部門公示三天,對符合條件,材料真實、公示無異議者方可向學校推薦。
(四)復審(9月18日)。
各相關部門指定專人向校人事處報送推薦對象的申報材料。校人事處同時對申報材料及申報人的學歷、資歷等進行復審(逾期不再受理)。
(五)學校公示(9月19日—9月22日)。
校內公示。
(六)學校上報(9月23日—9月27日)。
人事處向安徽省教育廳報送推薦評審材料。
四、有關要求
職稱評審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系到教職工的切身利益,為做好這項工作,提出以下幾點要求:
(一)堅持標準和程序。請各單位嚴格按照標準,規(guī)范推薦評審程序。確保條件面前人人平等,同時優(yōu)先推薦教學、科研業(yè)務骨干。
(二)確保材料真實。各單位要嚴格審核、驗證申報人提交的有關材料,凡對真實性存疑的材料,各單位一定核實清楚,確保材料的真實可靠。
(三)落實專人負責。請各院、部指定一名專人負責,人事處不直接受理個人報送的材料。
(四)實行責任追究。各單位要高度認識職稱評審工作的嚴肅性,嚴格要求,確保材料真實,程序規(guī)范。如有弄虛作假,學校將嚴肅處理。
未盡事宜,請與人事處聯系。
以上相關文件及附件均可從安徽外國語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www.aflu.com.cn/Personnel/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