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教學部、相關處室:
現(xiàn)將教育部《關于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2] 234號)轉發(fā)給你們,并就做好申報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教育部社科一般項目沒有數(shù)量限制,各部門應瞄準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需求,特別是要結合黨的十八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積極組織申報;各部門可以積極爭取與地方政府、科研院所、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高校的合作,提高申報質(zhì)量;
二、各部門應注意做好形式審查和查重,《申請評審書》B表中不得出現(xiàn)申請者學校、姓名等有關信息,避免在此環(huán)節(jié)被淘汰。
本次申報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以科研處為單位統(tǒng)一申報,請各部門于2013年1月8日前,報送《申請評審書》的電子版一份和以下紙質(zhì)材料:
(1)在線打印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報一覽表》(以下簡稱《申報一覽表》)兩份。(2)《申請評審書》紙質(zhì)件兩份(A4紙打印,左側裝訂)。為方便審核,《申請評審書》的編排順序須與《申報一覽表》的打印順序一致。
聯(lián)系人:張恩志,電話,0551-62573690,郵箱:adzhenzh@163.com
科研處
2012年12月12日
附件:
教社科司函[2012] 234號
關于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
一般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根據(jù)工作安排,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報工作定于今年12月開始?,F(xiàn)將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以下簡稱“一般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及資助額度
2013年度一般項目分為:(1)規(guī)劃基金項目,資助經(jīng)費不超過10萬元;(2)青年基金項目,資助經(jīng)費不超過8萬元;(3)自籌經(jīng)費項目,經(jīng)費由申請者從校外有關部門或企事業(yè)單位自籌,自籌經(jīng)費不低于8萬元;(4)專項任務項目,包括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時代化大眾化專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專項、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項、工程科技人才培養(yǎng)研究專項、教育廉政理論研究專項、科研誠信和學風建設專項,具體申報條件和辦法另發(fā)通知。
為支持西部和邊疆地區(qū)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發(fā)展,本次項目繼續(xù)設立西部和邊疆地區(qū)項目及新疆、西藏項目,不單獨組織申報,申報條件與評審具體事項與一般項目相同。
本次項目(不含專項任務項目,下同)不設申報指南,申請者應緊緊圍繞國家和地方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需要,緊扣學術前沿,特別是要結合黨的十八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根據(jù)自身的研究基礎和特長,自行擬定研究題目。
申請者應認真查閱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有關管理辦法及以往有關立項資料,切實提高申報質(zhì)量,避免重復申報。
二、項目申報的學科范圍
根據(jù)國家質(zhì)量技術監(jiān)督局2009年公布的《學科分類與代碼》和高校的實際情況,本次項目申報的學科范圍包括:(1)馬克思主義/思想政治教育;(2)哲學;(3)邏輯學;(4)宗教學;(5)語言學;(6)中國文學;(7)外國文學;(8)藝術學;(9)歷史學;(10)考古學;(11)經(jīng)濟學;(12)管理學;(13)政治學;(14)法學;(15)社會學;(16)民族學與文化學;(17)新聞學與傳播學;(18)圖書館、情報與文獻學;(19)教育學;(20)心理學;(21)體育學;(22)統(tǒng)計學;(23)港澳臺問題研究;(24)國際問題研究;(25)交叉學科/綜合研究。
三、申報條件
1.本次項目限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申報。
2.申請者必須能夠?qū)嶋H從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擔和負責組織項目的實施;每個申請者限報一個項目,所列課題組成員必須征得成員本人同意,否則視為違規(guī)申報。
3.申請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外,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規(guī)劃基金項目申請者,應為具有高級職稱(含副高)的在編在崗教師;
(2)青年基金項目申請者,應為具有博士學位或中級以上(含中級)職稱的在編在崗教師,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籌經(jīng)費項目申請者,須在《申請評審書》后附上學校財務處提供的委托研究單位經(jīng)費到賬憑證或銀行回單等證明材料復印件,同時填寫《申請評審書》中的“其他來源經(jīng)費”欄。
4.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本次項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含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基地重大項目、后期資助項目、一般項目)負責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自2010年(含)以來因各種原因被撤銷者;
(3)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含重大項目、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青年項目、后期資助項目、西部項目和單列學科項目等各類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各類項目負責人,以上項目若已結項需附相關證明。
四、申報辦法和申報程序
地方院校以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為單位,教育部直屬高校以學校為單位,其他有關部門(單位)所屬高校以教育司(局)為單位(以下簡稱“申報單位”),集中申報,不受理個人申報。具體申報辦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項目采取網(wǎng)上申報方式。《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請評審書》(以下簡稱《申請評審書》)啟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無效。
2.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信息網(wǎng)(www.sinoss.net)(以下簡稱社科網(wǎng))“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臺項目申報系統(tǒng)”(以下簡稱“申報系統(tǒng)”)為本次申報的唯一網(wǎng)絡平臺。網(wǎng)絡申報辦法及流程以該系統(tǒng)為準。
3.12月12日開始受理項目網(wǎng)上申報。申請者可登錄社科網(wǎng)申報系統(tǒng)下載《申請評審書》,按申報系統(tǒng)提示說明及《申請評審書》填表要求用計算機填寫、打印,并通過申報系統(tǒng)上傳《申請評審書》的電子文檔。
4.2012年已開通賬號的高??蒲泄芾聿块T,以2012年的賬號、密碼登錄系統(tǒng),并及時核對單位信息,尤其是重新核實本單位計劃內(nèi)財務撥款賬戶等信息;未開通賬號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門,請于12月21日前登錄申報系統(tǒng),登記單位信息、設定登錄密碼,打印“開通賬號申請表”并加蓋管理部門公章,傳真至010-58803011。待審核通過后,即可登錄申報系統(tǒng)進行操作。
有關項目申報系統(tǒng)及技術問題請咨詢社科網(wǎng)。聯(lián)系電話:010-62510667,手機:15313766307,15313766308,電子信箱:xmsb2013@sinoss.net。
5.本次項目網(wǎng)絡申報截止日期為2013年1月11日,申報單位須在此之前對本單位所申報的材料進行在線審核確認,并于2013年1月18日前報送以下紙質(zhì)材料:
(1)在線打印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報一覽表》(以下簡稱《申報一覽表》)1份并加蓋公章。(2)《申請評審書》紙質(zhì)件1份(A4紙打印,左側裝訂)并加蓋公章。為方便審核,《申請評審書》的編排順序須與《申報一覽表》的打印順序一致。(3)本單位計劃內(nèi)財務撥款賬戶并加蓋公章(如撥款賬戶有變更,須及時通知以下聯(lián)系人)。
寄送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號北京師范大學科技樓C區(qū)1001室,北京師范大學社科管理咨詢服務中心,郵編100875。聯(lián)系人:范明宇,白曉,聯(lián)系電話:010-58805145,58802707;傳真:010-58803011;電子信箱:moesk@bnu.edu.cn。
請各申報單位嚴格按照上述時間完成申報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1.各申報單位網(wǎng)上提交的《申請評審書》和簽字蓋章的紙質(zhì)件數(shù)量與內(nèi)容要確保一致,否則不予受理。各單位郵寄的紙質(zhì)《申請評審書》要按照《申報一覽表》順序排序,以便核對。
2.本次項目評審采取匿名方式。為保證評審的公平公正,《申請評審書》B表中不得出現(xiàn)申請者學校、姓名等有關信息,否則作廢。
3.申請者應如實填報材料,確保無知識產(chǎn)權爭議。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三年申報資格。
4.各申報單位應嚴格把關,確保填報信息的準確、真實,提高項目申報質(zhì)量。如違規(guī)申報,將予以通報批評。
教育部社會科學司規(guī)劃處聯(lián)系人:段洪波
聯(lián)系電話:010-66096625,66097563
電子信箱:dhb@moe.edu.cn
教育部社會科學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