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學校信息,促進依法治校,根據(jù)教育部頒發(fā)的《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和我校制定的《安徽外國語學院信息公開實施細則》,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編制了《安徽外國語學院信息公開指南》,需要獲得本校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參照該指南獲取相關信息。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登錄我校信息公開平臺(網址:http://www.aflu.edu.cn)查閱信息公開目錄。
(二)公開形式
我校主動公開的信息一般通過學校門戶網站、學校信息公開專欄以及各職能部門網站、年報、年鑒、會議紀要、簡報、藍皮書、學生和教師手冊等文件匯編、教代會、學代會、咨詢會、聽證會等會議、校內外廣播、電視、報刊、雜志及新聞發(fā)布會等及時公開信息。并根據(jù)需要設置信息公告欄、電子顯示屏、觸摸屏等設施,以及其他便于本校師生員工、公眾、法人和其他組織知曉的形式公開相關信息。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的信息,各職能部門應當自該信息制作完成或者獲取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公開的信息內容發(fā)生變更的,應該在變更后20個工作日內予以更新。
學校決策事項需要征求教師、學生和學校其他工作人員意見的,公開征求意見的期限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
二.依申請公開
本校師生提出信息公開申請的,應該向有關職能部門提出申請,由職能部門作出答復。本校師生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學校提供主動公開以外的學校信息,可以向學校申請獲取。學校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學校信息公開工作規(guī)范和制度要求,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根據(jù)自身教學、學習、科研、生產、工作等特殊需要提供相關信息。學校依申請?zhí)峁┬畔r,一般根據(jù)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tài)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任何形式的加工、統(tǒng)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受理部門
部門名稱:安徽外國語學院辦公室
受理時間:9:00-11:30,14:30-16:3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聯(lián)系電話:0551-68589058
傳真號碼:0551-68589058
電子郵箱:AISUFOI@163.com
通信地址:安徽外國語學院行政樓110室
郵政編碼:231200
(二)受理程序
1.申請?zhí)岢?/p>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填寫《信息公開申請表》(附件,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到安徽外國語學院辦公室領取或自行復制,也可以在安徽外國語學院公開平臺網站上下載。提交申請時,應同時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文件的復印件或掃描件。
(1)現(xiàn)場申請。
申請人可以到本校校長辦公室申請獲取學校信息,并填寫《申請表》。書寫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
(2)通過互聯(lián)網提出申請
申請人根據(jù)自身情況,下載并填申請表,通過電子郵件發(fā)送。
(3)書面申請
申請人可通過信函、傳真方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信息公開申請”字樣。信函、傳真到達安徽外國語學院辦公室的時間為申請時間。
一張申請表只能申請一件信息,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盡、明確。
2.申請?zhí)幚?/p>
收到申請后,我校將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
(1)屬于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3)不屬于本校本校職責范圍內的或者該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信息的職責單位的,告知申請人該單位的名稱、聯(lián)系方式;
(4)申請公開的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內容的但能夠區(qū)分處理的,告知申請人并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對不予公開的部分,說明理由;
(5)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申請人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放棄本次申請;
(6)同一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重復向本校申請公開同一信息,學校已經做出答復且該信息未發(fā)生變化的,告知申請人,不再重復處理。